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发布2024年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川高教会【2024】13号)和学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学会拟对一般立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4年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一般项目。
二、结题要求
1.报送规范的课题研究报告一份,论文(复印件亦可,须有封面、目录)、专著、图册等各报一份。
2.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资助项目”或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号信息,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3.一般项目结题时应提供两名正高级同行专家的研究成果鉴定意见,并具备以下结题成果之一。在公开发表的普通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与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或在正规出版单位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或获批立项课程1门,或获批教育教学类典型案例1项,或在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交流研讨会上做主题报告不少于1次,或提供高水平研究报告。
4. 项目不能按时结题,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学校签署意见后报学会批准。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项目最多延长研究期限一年。无故没有按时结题者,自计划研究年限终止之日起,学会四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新项目申报。
三、材料提交
请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供课题结题报告和相关材料,于2025年10月31日前发送电子版至scgjxh0056@163.com。邮件及附件名称格式为“课题编号+负责人姓名”,内容包含:课题结题报告,论文、专著等成果证明文件,以及同行专家成果鉴定意见。
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2024年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报告
2.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2024年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5年10月22日
编辑: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