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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公布人工智能赋能高校教学管理与改革专项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5-09-11 16:17:57   来源: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   查看:715
川高教会〔2025〕29号

有关高校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申报人工智能赋能高校教学管理与改革专项课题的通知》(川高教会【202526号)和学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经学校遴选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同意《人工智能驱动高职课堂教学改革实践研究》等 100 个项目予以立项建设,其中重点项目40个,一般项目60个。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管理。请各高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健全管理机制,加强条件保障,强化过程管理,确保项目研究与实践工作高效推进。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组成员特别是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变更,确需变更须结题前经学校审核同意并报学会秘书处备案。

    二、确保研究成效。项目组应坚持“边研究、边改革、边实践”原则,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和研究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及时将阶段性成果应用到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着力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项目原则上应具备以下结题成果之一:

    1.重点项目

1应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与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或发表2篇普通期刊论文,或在较有影响力的报刊发表相关理论成果1篇;

2在知名图书出版单位出版新形态教材1部,或主编新形态教材获有关认定1部;

3获批与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省级立项课程1门,获批与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省级教育教学类典型案例1项;

4形成与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具有人工智能赋能特点的数字化教学资源1套。

    2.一般项目

1在公开发表的普通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与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或在正规出版单位出版新形态教材1

2获批与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校级立项课程1门,或获批与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校级教育教学类典型案例1项,

3在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交流研讨会上做主题报告不少于1

4形成与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数字化教学资源1

    三、按时组织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组应对照《项目申报书》明确的研究目标、特色创新、研究成果、推广价值等内容,向学会提交结题验收报告。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学会统一组织,由学会聘请具备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工作组负责结题验收。

 

 

    附件:2025年人工智能赋能高校教学管理与改革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5910

编辑: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

附件1:附件:人工智能赋能高校教学管理与改革专项课题立项名单(1).pdf  (0.20M)[下载]  [PDF阅读]
附件2:川高教会〔2025〕29号-关于公布人工智能赋能高校教学管理与改革专项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pdf  (0.26M)[下载]  [PDF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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